协会组织举办四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宣贯班
来源: 未知 浏览: 3698 发布于2008年04月02日
为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危化司的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承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宣贯的组织工作。根据危化司的工作安排,分别于2008年1月6日~14日在海口、3月5日~7日在武汉、3月26日~28日在成都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三次宣贯,2月27日~29日在北京对中央管理企业进行了宣贯,各地安全监管局、中央企业、部分设计单位和评价单位共278个单位533名代表参加了宣贯。
宣贯班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使参加宣贯的代表对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了深刻的理解,对正确把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程序有了明确的认识,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信心。一些代表,特别是市县安全监管局的代表表示,参加宣贯,收获颇丰。希望总局今后多进行类似的宣贯,以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同志的政策水平,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同志的工作能力。
通过对中央管理企业的宣贯,提高了企业在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自觉性,使企业了解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种类、程序、要求、分级权限,对中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8号令”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