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综合办公室新修订的职能职责在部门内部发布并试行。
综合办公室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会员联络、督促检查、服务保障”五大职能为基本要求,围绕办文、办会、办事三项职责,经过5次会议、多轮讨论,反复修订,完成了本次定岗定责和职能职责修编工作。
为明确部门定位,明晰管理界面,更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综合办本次修订的职能职责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部门职能描述,二是部门主要职责,三是岗位主要职责。其中,部门职能描述涵盖了工作范围、工作理念和工作要求。本次制定的10个岗位职责,是在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每位员工的个人职责归属,使大家工作有了方向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