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印发文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并对系统企业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及稳定生产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针对8月4日,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厂3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事故,要求各单位认真汲取近年来中石油、中石化化学品储罐爆炸火灾等事故教训,加强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特殊作业、承包商及安全设计等方面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学品罐区生产安全事故。
文件对各企业安全稳定生产运行,提出具体安全要求:一要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主体监管责任;二要落实技术措施,加强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的安全管理;三要开展化学品罐区自检自查及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及评估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