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分标委字〔2021〕第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聚焦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以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为目标,根据《标准化法》《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化学品安全相关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团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风险管理、装置原始开车、安全操作、设备完好性、安全仪表、重大危险源、高风险作业、本质更安全、安全文化建设)的技术及管理标准。
2.涉及化工园区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气体微量泄漏快速检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技术及管理标准。
3.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促进安全健康发展的、现行国标行标可细化的、现有地标及企标可转化的、国际先进标准可吸收转化的、化工安全生产领域急需的相关标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且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技、生产、组织等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认可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可独立完成标准项目,也可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展标准化工作。
3.标准起草人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够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各项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标准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随时申报、定期下达”的方式,申报单位可随时申报。
2.申报单位需提交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计玲 010-64464037
邮箱:zhoujiling@ccsa.net.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408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