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24”较大闪爆事故
浏览: 3392 发布于2018年01月24日
2018年1月24日11时20分, 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8万吨焦油加工环保改造项目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2.1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未对18万吨焦油加工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和烟气(尾气)管道进行有效吹扫及气体检测,导致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和烟气(尾气)管道内仍存有苯类、酚类、萘类、蒽等易燃易爆气体;山西海邦环保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未采取动火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对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的连接烟气(尾气)管道法兰螺丝进行明火加热作业,点燃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及烟气(尾气)管道内部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闪爆。事故的间接原因:1.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8万吨焦油加工项目存在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行为,且将18万吨焦油加工项目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山西海邦环保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违规承包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8万吨焦油加工环保改造项目。2.恒泽煤化有限公司违反动火作业和《改质沥青烟气管道清理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的相关规定,为山西海邦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氧气瓶、乙炔瓶,为违规作业提供火源。3.恒泽煤化有限公司18万吨焦油加工项目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未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造成一系1#改质沥青高位槽存在残留沥青的缺陷,未向山西海邦环保有限公司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4.恒泽煤化有限公司违反动火作业和《改质沥青烟气管道清理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的规定施工。5.山西海邦环保有限公司施工队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未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