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坚决做好整改工作
10月16日至24日,由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组成的七部委检查组对渤海油田进行了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10月28日下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下称天津分公司)召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防范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找准对策,为渤海油田今后的安全可持续发展谋划思路。
记者了解到,七部委此项检查组分为六个检查小组,其中三个到渤海油田进行检查,分别是辽东湾检查组、渤海湾检查组和渤海中南部检查组三个小组。检查组自10月16日起,分别登临辽东湾地区、渤海湾地区、渤海中南部地区的不同海上作业区进行现场检查,抽查了这三个地区的相关船舶、码头及平台,重点检查了海上溢油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油田总体开发方案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并听取了天津分公司关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防范自查报告的专题汇报。
会上,辽东湾迎检组、渤海湾迎检组和渤海中南部迎检组代表分别就检查组在作业区的检查情况做了总结,汇报了迎检组在检查中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检查组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罗国英在会上表示,本次溢油污染防范大检查,是对渤海油田基础工作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整理,他要求尽快成立整改组织机构,汇总三个检查小组提出的问题,按照业务板块进行分类整理,制订具体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和整改资金,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对于未抽查到的平台,也要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改,确保公司所有生产作业设施安全环保水平的全面提升。
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李文湘指出,本次溢油风险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项重要行动,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对海洋环境特别是渤海环境保护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把整改问题提高到能否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落实,真正实现“以检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目标。
李文湘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渤海油田将继续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理念,按照总公司董事长王宜林在2011年领导干部会上提出的“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司安全、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