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董事长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浏览: 3473 发布于2010年11月22日
神华集团领导率先垂范,严格监督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喜武公开承诺,每年下井次数不少于20次,并接受员工监督。集团公司下属神东、宁煤等公司明确表示,除每月下井督导检查外,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次,副总经理不少于2次。该集团规定,所属58个生产煤矿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处长)、机电矿长、采掘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8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经营矿长根据是否具备带班条件等情况,合理确定带班次数。各级调度部门每天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对各矿井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通报。对带班下井过程中未能履行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