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行政许可和审批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 卢丽薇|陈国芳 浏览: 2204 发布于2013年11月27日
会议现场
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山东、辽宁等15个省及部分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座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审批改革。
座谈会上,各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审批事项的基本情况、良好做法及成效进行了介绍,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和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建议。诸多建议比较集中的体现在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行安全政许可审批制度,调整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优化简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等方面。
据悉,总局于2013年中旬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改革调研工作,并成立了有监管三司、化学品安全协会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了调研方案,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及研究分析要求按以下方针开展工作:
一是确保安全水平不降低。许可改革应当注重顶层设计,保证各许可事项相互衔接、配套,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通过企业的行政许可申报行为,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是确保厘清责任。在制定许可审批程序时,分清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机关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同时保证各方能尽职尽责地履行法定义务。
四是确保高效便民。科学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许可申报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