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条例》修订草案编制了相关条款的释义草稿。9月15~16日,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召开了《条例》修订草案相关条款释义草稿编写工作讨论会,对《条例》修订草案部分章节的相关条款释义进行了研讨。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四处处长程云书主持了讨论会,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了讨论会。
讨论会上,与会人员根据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管理经验,依据《条例》修订草案,对《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登记等章节条款的释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会议要求有关人员对讨论的释义草稿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由总局安全监管三司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再一次进行研讨。整个工作预计持续到11月中旬,待修订的《条例》正式颁布后,《条例》释义能及时出版,以指导相关单位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