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5日,协会副秘书长郝军带队对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的西来峰公司、硝铵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
评估组按照评估方案,采取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员工访谈、符合性检查、安全知识测试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评估组编制了全新的检查表,对硝铵公司进行了检查。结合评估情况,郝军为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题培训。
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分析式的评估指导,逐级梳理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启发各级管理人员系统思考安全管理应该怎么做,让大家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