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文件
化安协发〔2007〕11号
关于组织石油化工行业部分企业及有关单位
赴加拿大、美国考察安全生产技术的预通知
各有关企业及单位:
为学习国外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加强国际间交流,决定今年组织石油化工行业部分企业(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赴加拿大、美国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察企业
1、加拿大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2、加拿大石油公司产品及化学制品分公司。
3、加拿大菲尔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美国危险化学品防范办公室。
5、美国西方石油有限公司。
6.美国加利福尼亚独立石油营销协会。
7、美国帝国石油公司。
8、美国独立石油协会。
二、考察内容
1、考察国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机制及具体做法。
2、了解国外石油化工企业推行HSE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3、学习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和搞好安全生产具体做法。
4、考察国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自动化控制装置。
5、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工艺生产装置的报警及自保联锁系统。
6、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对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控措施。
7、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对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和管理办法。
8、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防火灭火系统及静电消除措施。
9、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工业卫生状况及职业病防治情况。
10、考察国外石油化工企业应急救援系统及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三、考察时间及费用
拟定于2007年10月成行,考察时间为14天,费用约48000元人民币/人,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四、考察人员
协会石油化工企业(团体会员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厂(公司)级领导和安全科(处)长及各地安监部门有关人员。
根据公务出国申报审批程序,请你单位将拟参加考察人员的有关事项填报回执(见附件)于2007年6月15日前电传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晓钢 电话:010—64262685转8002,8027(传真)
手机:13621256791。
考察人员确定后,协会秘书处将正式提出考察请示报告,由有关部门批复。
附件:赴加拿大美国考察人员回执。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赴加美 考察 通知
抄 报:国家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
协会王天普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