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分标委字〔2020〕第10号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期第四期化学品安全标准宣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将于近期在舟山市开展两期化学品安全标准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 修订思路研讨)
3.《化工企业变更管理实施规范》团体标准
4.《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二、宣贯对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监管人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三期时间:2020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18日报到)
第四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6日报到)
报到地点:浪里阳光·雷迪森维嘉酒店(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珠北路113号阳光商城1幢),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培训地点: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舟山培训基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岙山基地)。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参加人员填好报名回执单(每个单位限报3人)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每期宣贯限额100人,额满为止。
2.宣贯不收取培训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周计玲 010-64464037,13683678905。
会务咨询:苗建敏 13735031042。
邮 箱:zhoujiling@ccsa.net.cn。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