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参加总局“大数据与安全生产综述”视频讲座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 付希燕|付希燕 浏览: 2047 发布于2015年05月14日
视频专题讲座现场
5月12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大数据与安全生产综述”视频专题讲座,协会派员参加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主任张瑞新博士从基本概念简述、大数据概述与应用、安全生产大数据现状与问题、安全生产大数据工作思路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介绍。
据悉,大数据(Big Data)概念于2008年9月由美国《自然》杂志首次提出。大数据,或称巨量资料,是指由数量巨大、结构复杂、类型众多的数据所构成的数据集合,必须通过特殊化处理分析才能形成有规律、可预测的信息服务能力。当前可谓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了解“大数据”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大势所趋且十分迫切。
2014年12月12日,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出“建立安全生产统一数据库,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要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张瑞新介绍,安全生产大数据是指企业安全生产、政府安全监管、社会个人参与以及与此关联的经济活动全过程所形成的文本、音频、视频、图片等海量信息的集合。当下还处于大数据的初级阶段。安全生产大数据具有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公正性、可持续性、可处理性、可开放性的特点。但当前安全生产大数据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数据量小、质量差;缺乏标准;部门协调能力不足;企业信息化能力弱;分析工具缺乏;大数据专业分析人员缺乏等。
张瑞新指出,对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而言,大数据可带来六大转变,最终为实现事故的超前预防提供预测预警: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转变、从单向管制向政民互动转变、从各自为战向共享协作转变、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见转变、从行政主导的政府向以人为本服务型政府转变、从经验决策向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转变。
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时代,将逐步改变人类的传统工作生活方式,也必将创新安全监管监察的方式方法,为“零死亡”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秉承“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宗旨,协会也将积极探索学习并接纳新理念、新方法,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在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