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进一步完善安全总监制度
来源: 中国石化新闻网 浏览: 5129 发布于2011年03月07日
2月21日,中石化集团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总结、探索和完善安全总监制度,加大基层安全监管力度,探索在炼化企业联合车间、关键装置等重点基层单位班子中,配备专职安全总监的试点工作。
为什么要设安全总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局长王强表示,虽然目前车间设立了安全员和安全工程师,但具体现场作业时,他们既是安全的执行者又是安全的监督者,犹如比赛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监管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打折扣。
“很多事故就是因为我们现场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随着炼化装置的大型化,车间管理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现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需要不断加大。我们希望通过基层安全总监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加大车间现场安全监管的力度。真正发挥好安全总监的作用,切实有效杜绝作业现场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低级错误,减少事故的发生。”王强说。
此前,一般基层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也主管安全,而生产和安全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很多情况下,主管领导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稳定装置运行和安全生产上,常常顾及不到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一些辅助生产车间和重点装置的非重点岗位,现场安全监管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专注才能专业。在车间设立安全总监,才能使基层安全工作更加落实,安全监管更加有力,安全制度更加规范,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安全保障更加完善。
安全总监有哪些职权?中石化股份公司总裁王天普说:“安全总监要做到有职有权、有位有为。其职责和作用就是协助班子分管安全生产,全面做好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盯牢盯紧现场,大胆管理,从严监管,减少直至杜绝直接作业环节造成的事故。”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局长王强表示:与车间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相比,基层专职安全总监的地位将大大提升。他们将进入基层车间班子,享受班子成员待遇。基层专职安全总监对所有现场作业必须监管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止作业,切实做到现场作业从严把关。
权力与责任对等,职位高了,责任也重了。安全总监要对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责。除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现场作业环节出现的事故如果因为安全监管不到位,那么就要追究基层专职安全总监的责任,情况严重的就地免职。
考虑到目前劳动生产组织的实际和特点,安全总监制度将率先在炼化企业部分联合车间、关键装置等重点单位实行,并没有要求所有装置实行。
“如果试行切实有效,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王强表示,“基层安全总监在行业安全管理方面也是一项创新,需要我们上下结合,充分调动基层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