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委托协会作为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单位
来源: 未知 浏览: 4434 发布于2007年03月12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公布实施已经5年,此条例的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第一类,今年务必尽快完成。 受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协会作为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单位。
协会将组织各方面专家,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资料,针对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汇总、整理并研究专家论证意见和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拟修订意见及其说明。今年8月上旬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及其详细说明(审定稿)的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