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宣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 未知 浏览: 3640 发布于2008年01月0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于2007年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宣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危化函〔2007〕106号),根据各单位回执情况,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14日~16日在海南组织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解的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44号);
3.《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7〕62号);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以上内容均由危化司领导、有关人员和参与起草的人员讲解。
二、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8年1月14日~16日,1月13日报到。
地 点:海南京豪三源大酒店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9号
交通路线:从机场乘出租车约70元可到酒店;乘民航班车20元至终点站民航宾馆下车,再换乘出租车15元可到酒店。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对比较多的地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
四、日程安排
1.第一天上午,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下午,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
2.第二天上午,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下午,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3.第三天上午,讲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下午,座谈。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参加宣贯的人员;
2、请参加宣贯的单位和人员认真填写回执,于1月11日16:00时前传真至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联系人:马欣妮(协会)
电 话:010-64464070,传 真:010-64464216
宾馆电话:0898-68566888(总机)
联系人:葛振踊,电 话:13910813140
3、本次宣贯不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不安排接、送站,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
附件:回执
二○○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宣贯 《实施办法》 通知
附 件: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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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月11日16:00时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