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销售“七项问责”对违章“零容忍”
来源: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浏览: 1964 发布于2011年09月08日
七台河销售分公司在落实三基工作中,把强化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实行七项“问责”,强化基础管理。
隐患问责,按照“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的理念,进行隐患分类,实行隐患问责;报告问责,基层单位对所发现的隐患,必须“零时限”报告,提高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监管问责,对施工管理实行监管问责,对监管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提高监管能力;时限问责,对定期完不成隐患整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实行时限问责,强化治理、整改力度;部门问责,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检查不细,监管不力,对存在隐患熟视无睹等问题,实施部门问责,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岗位问责,一线岗位员工对岗位隐患情况不清楚、不能及时准确报告情况的,实施岗位问责,增强员工责任意识;违规问责,按照“六大禁令”的规定,凡违反其中之一者,实施“零容忍”无诉求问责,强化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