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邓*奎

于2个月前留言:

咨询关于特殊作业的问题,问题1:在危险爆炸区域使用电钻进行作业,如果采取良好的降温措施,不让钻头产生高温表面,是不是可以不按照动火作业管理;问题2:使用电钻在整个装置(面积较大)的地面进行打孔作业,需要长距离的移动作业,按照规范作业票的有效范围是作业点的10米范围内,当一个作业点的作业完成,到下一个作业点是否可以直接将气体分析结果填写在作业票中不再办理新的作业票(比如:装置现场安装人员定位信标、管道保温作业,此类作业在每一个作业点的作业时间短作业区域广);问题3:引用问题2的场景,临时用电作业票中的取样点有没有范围,是不是需要在每一个作业点进行取样填写分析结果,是否可以现场人员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随着用电设备移动实时监测,不在作业票中继续填写分析结果。

回复:
问题1回复:您好,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应用问答:62.企业禁火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如充电钻、气枪钻、电动扳手等,是否属于动火作业?充电钻、电动扳手这些工具属于非防爆电气设备,在企业禁火区内使用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气枪钻因本身不产生火花,但其钻孔时可能产生高温表面,应根据实际工况判别是否属于动火作业(如果使用气枪钻上保温铁皮自攻丝,本身产生热量较小,可不按动火作业执行)。 问题2回复:按照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2022年03月24日回复,同一单元内紧邻的两个设备相同内容的检维修临时用电可以办一个临时用电作业票(前提是配电箱、用电设备等全部相同)。 问题3回复: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应用问答:6.为什么有些场所的临时用电要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必须同时办理相关联的动火作业票吗? 本标准规定了“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临时用电过程包括接(拆)线、使用电气设备设施作业等内容。在接(拆)线作业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电火花等点火源,如果恰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发生可燃介质泄漏并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则存在引发火灾爆炸的风险。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应按动火作业的要求,在接(拆)线前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确保不存在可燃介质泄漏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以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在接线作业完成,关闭并封严防爆配电箱后,可以防止用电作业过程中可燃气体窜入配电箱内。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作业票中无可燃气体分析栏,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电按动火作业管理,需要为临时用电办理专门的动火作业证。在本标准附录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增加了可燃气体分析栏,填写接电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等)处等地点的可燃气体浓度分析结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如果不涉及动火作业,则不需再专门为临时用电办理动火作业证,有效简化企业的作业票办理程序,缩短作业前准备时间,便于实际操作。临时用电关联动火作业的,则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

贺*山

于2个月前留言:

我们长期关注协会的“化危为安”线上讲堂,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员工的喜爱,有力促进了广大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技能的提升,在此本人对协会及老师们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作为奋斗在安全战线30余载的安全人,我发现协会线上培训的课件已经两期没有公布PDF版课件了,肯请能一如既往地公布,以便促进全社会安全高质量发展,感谢协会的关系、支持与帮助! 祝:中秋节快乐!

回复:
您好,“化危为安”线上讲堂第112期及其之后课件均不能下载。可登入线上教育培训平台——重点关注-直播课堂学习。

王*宠

于2个月前留言:

想加入专家库,方便回个电话

回复:
您好,已告知相关部门领导答复。

沈*威

于2个月前留言:

公司属于危化品企业开展动火作业关联临时用电作业,动火和临时用电电子票证由所在单位同时发起作业审批,由于动火和临时用电审批人员不同,可能会出现动火先审批完成开始作业(电子票证审批完成会自动开始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开始时间晚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重大隐患吗

回复:
您好,根据协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不属于重大隐患。企业实际作业时,要先审批完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票,再开始现场作业。

曹*云

于2个月前留言:

GB30871-2022临时用电样例票里安全措施第一项是“作业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这个作业人员是指用电人还是作业人,还是包含这两项加上其他辅助人员的所有人?不是说作业人应该是专业电工所以必须持有电工证吗,那为什么这一项安全措施还有选择是否涉及?

回复:
您好,GB30871-2022临时用电样例票里安全措施第一项是“作业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这里的作业人员是指“作业人”,“作业人”是指临时用电接(拆)线人员;“安全措施”中第1项“作业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就是要确认临时用电接(拆)线人员须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

刘*工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单位为危化品储存企业,场内管线末端的法兰盖(法兰盲板)需要做接地吗?可否有相关规范?盼给予指导。

回复:
您好!按照《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第4.1条,静电接地的范围。 4.1.1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聚集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a)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设备及气柜、储罐等; b)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管道及各种阀门; c)装卸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罐(槽)车,油罐,装卸栈桥、铁轨,鹤管,以及设备、管线等; d)生产、输送可燃粉尘的设备和管线。 4.1.2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应包括下列部位的接地: a)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 b)安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 c)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 d)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 e)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依据规范条文,未明确要求管线末端的法兰盖(法兰盲板)需要做接地。

王*征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老师,对于特殊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措施,如果现场已经得到落实,是否可以在作业前一天安排现场确认和安全交底,第二天再由作业审批人进行现场审批?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4.17条要求,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在作业前一天现场确认好的安全措施,因作业的环境条件因素可能发生变化,第二天安全措施就不一定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了,如:《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表A.1动火安全作业票样式中“安全措施 3动火点周围及附近的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等手段进行隔离”作业前一天是符合要求的,但经过一夜可能因条件变化等产生了易燃物或能量隔离失效等,因此,建议在作业前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现场确认和安全交底。

王*鑫

于2个月前留言: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电工自己接线只用电,用不用开特殊作业票?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10条,明确了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电工自己接线只用电”(如:电工接风机),也可能存在人员操作不当、违章操作、电气设备绝缘破坏、保护接地失效等情况导致人员触电;在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因电火花、高温表面而引发火灾、爆炸;电气设备过载、接触不良导致电气设施过热引发火灾等潜在安全风险,所以,“电工自己接线只用电”也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

林*华

于2个月前留言:

想成为协会会员,不知道如何申请,我看协会页面上有入会申请,但是里边都是申请表模板,并且没有个人申请表的模板,都是会员单位的模板。

回复:
您好,已联系回复。

曹*秋

于3个月前留言:

有一个物料叫 N, 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它的MSDS上有的是急性吸入毒性 类别 1 有的是类别2,为什么没有被收录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品化学品目录(2015)里面?

回复:
您好,N, 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DIC)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决定了其安全性。它是一种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具有较低的毒性和刺激性,且不易燃易爆。其分子式为C7H14N2,分子量为126.20,密度为0.8±0.1g/cm3,沸点为146.5±9.0℃,熔点为210-212℃。这些性质表明DIC在常温常压下稳定存在,不会因普通环境条件而发生危险反应‌。N, 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由于其温和的性质和符合安全规范的使用条件,因此目前被归类为非危险化学品。

李*葵

于3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企业内部有经常使用多台电风扇用来给作业人员降温,这个风扇位置不是长期固定的,而是时不时需要移动,当然有时候因风扇电线长度不够还会通过电线盘延长,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临电开票范畴?谢谢。

回复:
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10.3条要求,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建议企业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环节由持证的电气人员负责作业监护,日常使用环节应根据使用情况在每个班组设监护人负责使用过程的监护,对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并定时巡查。

李*龙

于3个月前留言:

入库专家的课程有时候会卡顿,卡顿后就不计算学时,因此希望能优化系统,毕竟40个学时也不少,一节课反复听好几次都无法完成学习,希望能够改善上述问题,谢谢

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尹*雪

于3个月前留言:

尊敬的协会领导:根据GB30871第10.8条要求,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但是前期我在贵会网站“公众留言”上咨询临时用电时间和动火作业时间的问题时,明确的答复是“对于同一项检修活动可能要连续实施多天的,临时用电作业票的有效期可与作业活动的施工期一致,即这一项检修活动可只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但应在每天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将电气设备的电源断掉,每天电气设备再次送电前应开展可燃气体分析并合格后方可送电。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对应多张动火或受限空间作业票,这是允许的。”我们也是按照这个解读做的,但是在贵会专家检查时,有的专家认可贵会网站上的解释,有的不认可。针对以上情况,为便于我们落实,请贵会对再次明确哪种方式是合规的?另外请对专家统一一下检查的标准,谢谢。

回复:
您好,请以网站答复为准,可将答复内容给专家参考。

张*勇

于3个月前留言:

协会老师,您好,入库专家能够完全胜任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经所在单位同意或2名以上协会专家推荐,颁发协会专家证。这个需要什么程序,单位同意或者2名协会专家推荐;咋样上传到系统

回复:
您好,已告知相关部门领导给予答复。

邓*奎

于3个月前留言:

第一个问题,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化工人才管理平台申请专家库成员已审核通过,要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信息更改后提交显示提交成功,返回界面后一直在专家信息变更中这个步骤,为什么无法显示进入下一步审核中这个步骤。 第二个问题,个人信息提交变更后为什么从专家信息平台中查询不到自己的信息了。

回复:
您好,已告知相关部门领导给予答复。

徐*锋

于3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教作业票上危害辨识的问题,1、有一个高处作业,相关联高处、临电、动火三张票,理论上危害辨识出来的内容是一样的,三张票上的辨识内容是否要一致,还是说动火票上只辨识动火危害、高处票只辨识高处危害、用电票只辨识用电危害。2、辨识出来的危害,是否必须要在安全措施内填上对应的措施呢,希望老师帮忙解析一下

回复:
您好,高处作业、临电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存在的危害因素是不完全一致的,需根据具体的作业票作业内容辨识相应的危害因素。 根据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2022年3月25日回复,在特殊作业危险因素辨识中,其他伤害和其他爆炸,应该要写具体的伤害及爆炸类型,不同的伤害及爆炸类型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同。

韩*昌

于3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1、我已经认证协会专家;后续如何参与协会相关工作?协会是否有相关安排?2、协会专家是否有专门的微信群,如何进群?

回复:
您好,已告知相关部门领导给予答复。

毛*娜

于3个月前留言:

您好,如何聘请专家?

回复:
您好,已告知相关部门领导给予答复。

王*哲

于3个月前留言:

求冯建柱老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视频

回复:
您好,请登入化危为安教育培训在线平台查看。

王*强

于3个月前留言:

请问各位老师,危化企业特殊作业中的环境分析工作,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哪个部门或专业负责,有无明确规定或建议?

回复:
您好,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应用问答第16项:本标准对特殊作业气体分析仪器的种类以及分析人员是否有具体要求?回答内容本标准未对特殊作业气体分析仪器的种类做出具体要求,可以使用色谱仪,也可以使用便携式或移动式检测仪。色谱分析具有分析结果准确的优点,但与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相比,其取样、分析时间较长,若取样地点距离分析地点较远时,可能会出现超过有效检测分析时间的情况。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在特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特殊作业的首次气体检测分析采用色谱分析,在本单位制度中做出明确管理要求。另外,可采用色谱分析的方式对便携式气体分析检测结果进行复核、比对,确保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准确性。 本标准未对特殊作业气体分析人员做出具体要求,可以是企业中分析化验人员(使用色谱仪分析)。也可以是企业特殊作业现场的监护人、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等。无论是哪些人员,均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特殊作业气体分析的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