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化工总厂合成氨系统“7·18”高压管爆炸事故
浏览: 3844 发布于1997年07月18日
1997年7月18日,河南省尉氏化工总厂北合成系统在进行空气试车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6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生产的同时用空气对压缩机进行试车,用空气试车的压缩机与生产系统连接的阀门没有使用盲板隔绝,半水煤气串入试车压缩机系统,引起甲醇冷排、第一、第二醇分离器及高压管道爆炸。事故的启示:企业未处理好在役与试车的关系,未系统性考虑安全问题,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那么对于化工企业而言,如果存在新改扩项目需要试车,要着重关注一下几个问题:1.新、改、扩项目整体与在役运行系统完全隔离,杜绝介质互窜引发事故或者物料相互污染,导致试车效果评价出现偏差;2.试车前做好风险分析,要评估系统运行风险、人员操作风险、设备设施故障风险,等等,根据风险预判制定对应得安全管控措施,避免试车启动之后遇到问题手足无措;3.搞好人员培训工作。没有可靠的操作就没有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归根结底需要人的参与和把关,良好的岗位培训可以有效促进试车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安全得到有力保障;4.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化红线意识不逾规。试车环节最容易出现的就是违章指挥的问题,该阶段缺乏对整个系统的了解,却急于求成,“大胆尝试”,以安全为代价,盲目冒进,突破人、机所能承受的极限,最终酿成事故,故试车环节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哪些原则要坚守就坚决不能突破底线,宁愿停车三天检查,不抢占冒进的三分钟,确保试车环节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