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刘*雷

于7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要求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它反应工艺危险度 2 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 。 具体理解:硝化、加氢、氟化、氯化工艺的工艺危险度未达到2级,可以不作此要求。是这样吗?

回复:
您好!这里含有两个要求:1.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2.其它反应工艺危险度 2 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

高*亭

于7个月前留言:

您好,关于卡尔费休有个问题咨询,34820的库伦法阳极液成分中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氯仿成,那对应的34820库伦法阳极液是否需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回复:
您好!需要。

崔*伟

于7个月前留言:

请问一下: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一用一备,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时公司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是算在用储罐的储存量,还是连备用储罐的储存量也计算上

回复:
您好!备用储罐的储存量也要计算在内。

李*哲

于7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施工中使用千斤顶、滑轮、麻绳等轻小型设备需要开具吊装票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B规定:吊装质量小于10t的作业可不办理《吊装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确保措施可靠。

张*华

于7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您好。我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排查出压缩机放空管道及安全阀放空管道低于建筑平台未超过标准规范要求的: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公司设计初期未设置火炬系统,现拟新增火炬但安全间距不足,想咨询下专家,在未设置火炬系统的情况下,我司放空管道及安全阀的排放筒(管道)能否直接按标准要求(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升高相应排气筒(管道)?以完成隐患整改。

回复:
您好!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11条要求,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所限,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间歇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1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 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②由于该问题内未明确具体介质名称,需根据环保标准确认是否允许直排大气。

陈*杰

于7个月前留言:

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绿本)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磁卡)有什么区别?我公司如需焊接特种设备承压管道是否需要绿本证书?只有磁卡是不是不可以焊接特种设备的承压管道及元件?

回复:
您好!焊接特种设备,两个证都需要。凡是在危化品企业正常生产装置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侯*涛

于7个月前留言:

请问专家,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0%,但是市场上的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的可燃气体检测多是用异丁烷标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定场所如储罐往往物质种类单一,如何确定测试仪显示多少数值时达到10%LEL?经与汉威集团技术部沟通,他们给了一个实际参数:用50%LEL异丁烷标定好的探头,测试50%LEL的甲烷标准气体,会显示90左右,换算下来甲烷的爆炸下限只有3.24明显小于4.4-5%的甲烷实际爆炸下限,也就是说气体测试仪只对标定的气体浓度检测灵敏,对其他物质不灵敏

回复:
您好!对于特殊类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结果的作为参考。

赵*江

于7个月前留言:

您好,关于高处作业许可想要咨询一下,假如高处作业已经办理许可,承包商人员进行作业,但是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到高处进行检查,检查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

回复:
您好!监理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到高处进行检查不是进行作业,无需办理作业许可。但基于风险,监理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到高处进行检查,应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郑*光

于7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们在参照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 T/CCSAS 005—2019《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气瓶管理的时候,有一个不确定的地方,标准中7.4.8条提到“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存;”,想请问一下,高压空气是否属于助燃气体,乙烯钢瓶是否可以与高压空气钢瓶一起存储。

回复:
您好!高压空气属于助燃气体,不可与乙烯钢瓶混存。

汪*海

于7个月前留言:

专家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请问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包括哪些,如LPG是否属于爆炸危险性化学品。谢谢!

回复:
您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又称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危险化学品信息分类表》里“危险类别”为“爆炸物,1.1项”的危险化学品共85种。

肖*齐

于7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中国国际化工过程安全研讨会”这个活动下一届会在什么时候举办呢?有什么参与途径呢?

回复:
您好!敬请关注协会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等候通知。

范*林

于7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您好,想请教关于受限空间定义的解释。按照GB30871-2022条文中3.5条受限空间定义: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想咨询: 1.进出受限//按照14版规范描述为进出口受限,新版规范删改为进出受限,此处是否是拓宽了受限空间的范围,是指空间内某些方向进出受阻,即可认定为进出受限吗; 2.定义中涉及多方面:①进出受限;②通风不良;③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④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这几项是何种关系,是具备几项才可认定为受限空间,还是需4项全部满足才可认定为受限空间。个人认为上述四项单独符合场景较多,只有四项同时满足才能准确定义为受限空间,但相应条款并无规范条文解释。例如进出受限,是周围面积封闭占比为多少,视作进出受限;通风次数小于多少视为通风不良等等,对实际使用定于中造成疑惑与不明,望能提供条纹说明。

回复:
您好!“进出受限”较“进出口受限”涵盖的意义更为广泛。 要基于安全风险分析来确定具体的场景是否属于受限空间,而不是机械地按照定义单纯看满足哪几个条件。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全面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企业的受限空间。

魏*瑾

于7个月前留言:

您好,专家,请问化工企业的安全津贴(考核奖)可以列入安全费用中吗?

回复:
您好!企业安全津贴(考核奖)属于员工工资的一部分,不可以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2022年4月22日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回复“危化品使用企业防暑药品费用的支出和安全考核奖励费用支出均不可以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中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

王*辉

于7个月前留言:

专家您好!请问爆破片和爆破片可以组合使用吗?要求是什么?有没有什么依据?

回复:
您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 50160-2008)第5.5.5、5.5.12条,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黄*顺

于7个月前留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7.2.7与7.2.14提到的切断阀是指带有远程操作功能的紧急切断阀还是普通的闸阀、球阀或截止阀?

回复:
您好!切断阀包括带有远程操作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和手动的闸阀、球阀或截止阀。企业应根据工况选择合适的阀门。

宋*波

于7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想请教一下关于静电跨接问题?日常安全检查中均提出我装置部分管线法兰未加静电跨接隐患,我们也进行了整改。但是《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目前编号变更为HG/T20675-1990。该规程第2.7.5条规定: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编制说明》对第2.7.5条的解释如下:从不少单位的实践经验来看,用金属螺栓相连的金属法兰之间,单是螺栓相连,已具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在有腐蚀条件下的安装要求,为的是确保导通性。 是否我们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是否适用上述技术规程法兰不用另外加跨接线。

回复:
您好!针对涉氢部分管道,建议:按照《氢气储存输送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4542.1-2017)第4.3.8条的要求:防雷及防静电装暨应符合GB 50177、GB 50058的有关规定。《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第9.0.4条,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针对非涉氢部分,建议按照《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的相关要求,确保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3*z

于7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以下两个问题: 1.”作业人“和”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企业(业主方)的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吗?作业人能否由承包商的专业电工担任? 2.现场安全交底是否必须是由企业(业主方)相关负责人向用电单位(可能是企业或者承包商)进行交底? 谢谢!

回复:
您好!“作业人”和“作业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业主方)的人员;临时用电作业的作业人可以由承包商的专业电工担任。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应用问答》中“14. 各安全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确认人、安全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分别应由哪些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是指作业单位负责人吗?” “各安全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确认人”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所在基层单位的作业监护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担任。必要时,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共同确认。 “安全交底人”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所在基层单位的人员.可以与安全措施确认人对同一人。“接受交底人”是指实施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承包商。各安全作业票中“作业负责人”是指作业实施单位(含承包商)为完成某一项特殊作业而成立的作业小组的负责人,由作业单位在现场作业人员中指定,一般是作业单位负责该项作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或队长等,不一定是作业单位的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可以参与到作业中来”。

吴*锋

于7个月前留言:

专家好,请问危化品企业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之外使用手电钻是否为动火作业

回复:
您好!依据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禁火区内使用手电钻属于动火作业。

吴*锋

于7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下我们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新建一个车间,距离爆炸危险区域大概20米,作业人员持有的高处操作证和焊工操作证书都是住建部门发的,请问高处和动火作业人员有资质在公司进行特殊作业吗?

回复:
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应持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汪*海

于7个月前留言:

专家好,想请教一下事故或事件中有关直接损失费用 计算问题:1、按损坏前设备拆旧后的费用;2、按损坏前设备建建造时的费用;3、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费用;4、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加上人工、辅助施工材料费用。以上4种按哪个来计算呢?谢谢!

回复:
您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86)4.3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4.3.1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4.3.2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修复设备发生的费用包含所需配件或材料、人工、辅料等。所以,按照“4、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加上人工、辅助施工材料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