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培训〔200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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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7年9月27日至28日,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研究深化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参观交流安全培训工作新方法、新经验,总结“杭州会议”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处室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培训部门负责人;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及部分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27日至28日(26日报到)。 地点:广西南宁市西园饭店(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联系人:林晓敏,联系电话:0771-4825556,手机:13977114398)。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会议人员于9月14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至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联系电话:010-64463082〈带传真〉、64463016)。 2.如需接站,请提前将所乘航班、车次电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周仲云、梁燕冰,联系电话:0771-5665958〈带传真〉、5627729,手机:13377113603〈周仲云〉、13377113663〈梁燕冰〉)。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七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