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评分计算标准为:初设100分,出现事故总量同比上升,扣3分;死亡总人数超过全年控制指标进度(即全年指标除12乘8),扣3分,同比上升,扣5分;超过市(区)全年控制指标,扣30分;较大事故每超过1起,扣3分;出现重特大事故一次扣30分。
本次通报的市(区)排名情况为:延安市96分,排名第一;商洛市95分,排名第二;杨凌示范区94分,排名第三;榆林市89分,排名第四;渭南市88分,排名第五;西安市85分,排名第六;铜川市85分,排名第七;宝鸡市83分,排名第八;安康市83分,排名第九;汉中市81分,排名第十;咸阳市78分,排名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