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管爆炸物品 全面构筑“防火墙”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浏览: 2142 发布于2010年11月12日
公安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切实做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意见》,任务目标是进一步加大爆炸物品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公安部要求:一是依法严格加强安全监管。要重点抓好煤矿开采等矿产开采领域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大巡逻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及时消除涉爆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建设;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推进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开展安全运行状况评定,督促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公安部还要求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处置,严格责任事故查处,并加强安全规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