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的内容是:各级政府安委会、各危险化学品企业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安委会和有关企业吸取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教训,开展已建成投用石油库安全检查和拟建、在建石油库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规划编制情况。
督查的方式是,采取以听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为主,现场抽查有关企业为辅的方式,了解各地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查组在每个设区市应抽查2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和2家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