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继3月13日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后,3月16日,该省再次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 在明确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方面,该省对职业卫生“三同时”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即:监管职责、属地监管、分类管理、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机构和专家、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省要求,各地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各级安监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将职业卫生“三同时”列为建设项目设立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联动机制。此外,该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范围,将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种类型,建立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批复情况公示公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