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罐安装组焊质量不好,管理混乱-----
吉林省吉林市某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爆炸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979年12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某煤气公司液化气罐瓶站发生一起恶性爆炸事故。大火持续23小时,32人死亡,54人受伤,使一个当时投资600万元的液化气站付之一炬。大火烧毁400m3球罐6个、50m3卧罐4个、液化气钢瓶3000多只,烧毁厂区及附近的建筑物、车辆、树苗等。同时,烧断66kV高压输电线路,造成3个变电所、48个工厂停电26小时。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
这次事故的发生,首先是400m3的2号球罐突然破裂,裂口长达13m,喷出的液化石油气体蔓延到顺风向距罐区200m的苗圃,遇到明火爆炸燃烧。在6万多平方米的范围内,立即一片火海。由于火势太猛,消防装备又不合适,未能控制住火势,使邻近的400m3的1号球罐在大火烘烤4小时后,严重超压而发生强烈爆炸。响声远及百余里,火焰高达百余米。球罐碎成4块,向几个方向飞去,重约10t的1块飞出达百余米。1号球罐的爆炸使整个罐区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首先是球罐安装组焊质量不好,发生脆性断裂。2号球罐的焊缝有焊接缺陷,使用中缺陷不断发展,又未能及时发现,以致从球体上温带环向焊缝的熔合线和热影响区处断裂。
其次是管理混乱,对球罐质量、安全情况心中无数,任意操作和任意充装。2号球罐事故前充装多少液化气不清楚。运行中曾发生过超装和附件损坏等事故,也没有引起重视。操作工人未经技术训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对事故危险缺乏认识。
事故发生时,由于断电、停水、消防设施不起作用,球罐本身专设的降温喷淋装置又因没有备用电源而无法启动,给抢救带来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