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亟待提升
随着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过渡到深部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危害治理难度加大,水、火、瓦斯、顶板、粉尘等灾害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重化工产业的急剧扩张,危险化学品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生产装置的复杂性与危险性也不断增大;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财富和人口日益集中,城市生命线工程日趋复杂,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环境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风险加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日益多样和复杂,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监控和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为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和技术鉴定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急需解决的问题
至“十一五”末期,我国已依托行业领域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了国家层面技术支撑中心,中央和依托单位投资建设了一批国家级专业中心和实验室。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也建立了业务保障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但由于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刚刚建成并投入运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难以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事故物证分析工作的需要。
在国家技术支撑体系方面,急需解决覆盖范围不全、系统功能不足、大型工程试验条件缺乏等问题;抓紧解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深度不够,矿用新型产品、新材料的安全准入分析验证能力及新技术安全指标的测试分析能力相对较弱,职业危害鉴定等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省级监管监察业务保障机构缺乏统一规划,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基本工作条件匮乏,平均标准配置达标率尚不足10%,缺乏相应技术手段,难以提供有效业务保障。
建设目标与要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将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处理”全过程,强化安全科技创新的支撑保障作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提高安全生产基础性、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的国家级支撑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推进省级监管监察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和省级煤矿监察机构直属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形成运行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提升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持和舆论监督的辅助决策保障能力。
三项重点工程
一是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国家级中心实验室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完善事故分析鉴定等21个国家级实验室,补充配置矿用新装备和新材料安全性分析验证、矿山职业危害鉴定、矿山典型灾害等新型、关键研究实验设备。同时,建设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动力灾害、热防护、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泄漏扩散模拟实验设施;建设国家职业危害防护工程试验基地,建设完善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研究平台等大型工程科研实验基础条件。其目标是到2015年,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事故分析与处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及防范措施制定的针对性明显提高,矿用安全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安全准入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
二是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为已成立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所属28个宣传教育、14个调度统计信息、29个危险化学品登记和30个执法检测机构,建设办公及设备存贮、检修维护、信息控制等与业务保障相关联的功能性业务用房,分类别配备模拟验证、数据采集、检索登记、信息采编和检测鉴定等关键设备。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基本办公和核心业务用房,配备开展业务保障工作常规的专业设备,加快形成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撑和舆论监督的辅助决策保障能力。东部地区在基本配置的基础上,建设设备存贮、检修维护、信息控制等与业务保障相关联的功能性业务用房,分类别补充数据采集、检索登记和信息采编等关键设备,提高事故预防、分析处理和防范措施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针对性。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中西部地区100%实现基本配置,东部地区100%实现标准配置。
三是省级煤矿监察机构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为已成立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属26个安全技术中心、26个统计中心和6个其他业务保障单位建设完善矿用安全仪表和设备,“一通三防”及职业危害检验测定、调度协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用房,配备现场留样、检验检测、个体防护以及调度统计、采编分析等专业设备。目标是到2015年,省级煤矿监察机构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根据《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和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工程的前期规划、土地、环保、节能和安全等各项建设条件也在全面落实中。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省级煤矿监察机构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能力工程的主要建设工作将于2013年正式启动实施,并将于2015年全面完成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
《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的建设任务与工程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的细化,将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基础,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长效投入机制创造有利条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的建设,将解决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和技术标准,做到事前科学严格监管执法、事中快速有效应急救援、事后严肃认真查处事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建设任务的开展和重点工程的实施将有力提高监管监察工作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为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链接:统筹规划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解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