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汇总分析,主要存在九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报警联锁装置不完善;二是有的企业仍在使用淘汰工艺;三是有些企业内部安全距离不足,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主要集中在储罐与主干道、库房与厂内道路安全距离不足等;四是个别企业设备设计存在缺陷、设备腐蚀严重;五是有的企业防爆车间屋顶结构不符合要求并使用不防爆电器等; 六是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问题严重;七是部分企业反应装置温度、压力上下限不明;八是部分企业进料环节存在问题;九是部分企业的压力容器不能按期检测检验。
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查组要求企业5月底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同时,市安全监管局将对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和梳理;依据不同现状,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措施;对存在一般隐患和问题的企业,由企业自行整改,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期完成,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较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进行跟踪,督促企业按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实施停产停业,实施停产停业整改的企业要出具隐患整改报告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由执法总队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安委会负责督办、复查,对不能实施整改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