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领域安全标准宣贯成功举办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 卢丽薇|付希燕 浏览: 1975 发布于2016年01月25日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于1月21-22日在海口市举办了一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宣贯,来自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浙江、湖南、广东、海南、四川、新疆等安全监管人员近110人参加宣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徐少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首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化学品安全分标委进行了介绍,并指出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意义。他说,安全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在谈到近期工作时,他提到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将涉及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等最重要的内容制定为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要更加注重基础标准、通用标准、方法标准,把大量的产品标准制定和实施放给企业,放给市场,而不再抓在政府手中,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其他部委开展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对现行标准进行清理、评估、废止、转化、整合。最后,他希望参加宣贯的人员做到学以致用,对标准制修订、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与互动。
本次宣贯邀请了行业知名专家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进行解读;对《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和《保护层分析(LOPA)方法应用导则》(AQ/T 3054-2015)标准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还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结合案例分析对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进行讲解。
宣贯课程结束后,有些学员希望化学品分标委以后能够更多提供安全警示教育、安全培训动画等资料,在组织形式方面要建议举办面向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标准宣贯。
宣贯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