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保险,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南京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交通、物流、商贸、旅游中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城市建设正面临着新一轮加速发展、快速扩张的新形势。2014年,南京成功申办青奥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数量多、规模大、要求高,安全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近年来,频繁的生产安全事故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相继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防范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南京市安监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7起,死亡245人,受伤4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88%、死亡人数上升13.43%、受伤人数下降16%。从数字中不难看出,政府部门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已经初见成效,但不可忽视的是,事故的基数依然偏大,事故发生的几率依然较大。
与此同时,一些中小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争取利益的最大化,减少对安全设施的投入,既而导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事故发生后,这些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小作坊、小施工类企业往往又无力足额赔偿受害者,并由此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正确引导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增强“造血”功能,规避事故风险;如何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出,让高风险行业的广大企业看到了希望。作为今年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专业化风险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有机结合,对于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夯实高危行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度,将发挥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令企业主猝不及防,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盘活资金运用等具有很大益处,同时保险费率又比其他商业保险低,更有政府的引导和规范,这样的保险我们很欢迎,也愿意投保!”近日,南京一家高危重点行业负责人在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上对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这样的想法也代表了许多高危行业企业主的心声。
去年底,在解读即将实施的《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时,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教授沈立曾有过这样的谈话:2006年,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在矿山、建筑施工等九大高危行业,对从业企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企业规模大小,3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一旦发生事故,这笔资金将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但几十万、上百万现金因此“冻结”,有的中小企业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此外,存储风险抵押金不能放大和统筹,企业一旦发生事故,仍不能实现风险转移,更无法规避风险。而南京一旦能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就可以选择以其替代风险抵押金。假设企业有人员100人,若按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0万元计,企业每年只需缴纳保费2.8万元左右,绝对总赔偿限额就可以达到2000万元。
一方是社会需要,一方是企业需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从今年年初就开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工作,委托恒泰保险经纪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市场统一运作、保险方案的设计、组织统一招投标及后续的各项保险服务工作。同时安委会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工作的指导和推进,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区域内具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资质、条件审核,各承保公司也根据要求合理设计并统一了保单、条款、费率、保额和赔付标准,并根据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业务。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应保企业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排定序时进度,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等8大类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在政策引导方面坚持事故预防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积极引导承保公司借助专家和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等各类服务。同时合理运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换保费政策,以及利用参保费率与企业安全绩效挂钩浮动的手段,有效激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视安全管理。
政策支持,完善风险保障体系
2011年7月21日,由恒泰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在南京市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分2个标段(1号标为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交通运输、冶金、公共聚集场所行业的所有企业;2号标为团体人身意外险、公众责任险部分,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开标、唱标、评标,最终确定1号标由实际参加投标的18家保险公司中的5家财产险公司组成“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部分)共保体”,2号标由实际参加投标的28家保险公司(15家财产险公司、13家寿险公司)中的3家寿险公司和2家财产险公司共同组成“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团体人身意外险、公众责任险部分)共保体”,共同开展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与此同时,经过调研和准备,《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手册》的详细内容也一并确定,将配合年初施行的《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一起,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据了解,《办法》规定了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船舶修造和拆解企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冶金企业,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等在公众聚集场所经营的企业等,都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统一招投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危险程度确定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标准基础上,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实行能够真实反映参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标准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评定情况等相配套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投保单位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5%;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通过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
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近年来我市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的实际,原则上企业(除建筑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不得低于30万∕人。建筑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
南京此次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过程中,如果企业上一年度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则要求其参加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果本年度企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下一年保险费率降低10%;如果本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下一年保险费最高提高30%。
此外,该险种的最大特点在于:企业不用缴纳高额的风险抵押金就可提高风险转移和防范能力。已经存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以自愿将风险抵押金转换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投保凭证向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未存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如果参加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可以免存风险抵押金。
据介绍,在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前,生产企业要缴存3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以防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的赔付风险。现在企业只要交少量的保费就可以了,这不但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而且完善了风险保障体系,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维护和谐,增强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据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方式推广。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与保险的良性互动。
南京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陆续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保险方案说明会,并结合各自辖区和行业实际,统一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公共聚集场所、交通运输、冶金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按照计划,我市今年年内将完成大部分企业的投保工作,以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