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加强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浏览: 4056 发布于2010年08月11日
2010年5月9日,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1台5000m3重整原料罐发生闪爆着火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硫铁化合物自燃。为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中国石化组织开展对有关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检查,积极开展炼油企业轻质油储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针对夏季雷暴雨、台风等恶劣气象状况频繁出现的现状,中国石化要求:
一、各企业要落实好轻质油储罐防雷、防静电和防暴雨措施,严格恶劣天气下的现场作业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严格工艺操作管理。要根据全厂硫平衡情况,按照装置设防标准组织原油采购和加工,减缓设备腐蚀;要完善轻质油品质量指标监控体系,按指标控制好轻质油品蒸汽压,避免C4等轻组分进入轻质油储罐;严格执行轻质油储罐收付料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确保储罐及设施状况完好。要加强对轻质油储罐及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储罐及其附件和防雷防静电设施、降温设施、火灾报警及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轻质油储罐有氮气保护设施的企业应确保氮封完好并投用。
四、完善储罐腐蚀监测体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储罐腐蚀监测制度,对全厂轻质油储罐进行腐蚀状况普查,特别是对储存介质硫含量高、连续运行时间超过2年的轻质油储罐应进行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用检修。
五、加强轻质油储罐安全风险评价。各企业要建立轻质油储罐罐顶空间可燃性气体分析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对储罐不同状态下的罐顶空间气体进行化验分析。对浮顶罐,如发现罐顶空间可燃性气体出现超爆炸下限情况,应立即组织检查,分析原因,开展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