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 浏览: 1864 发布于2011年11月15日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按照《暂行规定》明确的定义,危险化学品市场涵盖了危险化学品市场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暂行规定》主要内容由总则、市场建设与规范、安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五部分组成。《暂行规定》的出台,规范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市场的建设,强化了危险化学品市场的安全管理,明确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将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