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
危险化学品安全分论坛的通知
管三函〔20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参加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国际〔2012〕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将于2012年9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共同主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届时将专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分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论坛主题
依靠科技支撑,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分论坛主要内容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会议将安排以下单位发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美国化学安全与灾害调查委员会、美国化学工程师学会化学品过程安全中心、雪佛龙菲利浦化学公司、杜邦中国有限公司、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公司。
三、分论坛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2年9月19日14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北辰洲际酒店二层大宴会厅A(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电话:010-84371188)。
四、参会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有关人员;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有关专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及国外相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代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分论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主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承办。
(二)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分论坛。
(三)请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危险化学品分论坛的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传真:010-64463003),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发至指定的电子信箱(liujia@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佳,010-6446338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