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山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来源: 总局监管三司 浏览: 2219 发布于2011年01月24日
1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动员部署,并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
从2010年7月底开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强化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当前突出问题,于2010年11月3日联合起草和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国务院《通知》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细化和延伸,既有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又有行业管理的具体要求,既凝结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也借鉴了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先进做法。《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规定都集中体现了重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事前预防的要求,同时对新形势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意见》是继2008年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之后,出台的又一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必将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
孙华山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抓手,切实把国务院《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一要深入开展《实施意见》的宣传和培训;二要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三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着力点放在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