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石化分公司常减压装置“9·12”闪爆事故
浏览: 3826 发布于2003年09月12日
2003年9月12日,锦州石化公司3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减压炉点火时,发生闪爆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同时造成炉壁及框架严重损坏,减压炉整体损毁报废,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减压炉点火前,操作工未按照正确步骤关闭减压炉低压瓦斯火嘴与高压瓦斯火嘴之间的联通阀,使高压瓦斯气体在点火前通过低压瓦斯管线窜入炉膛,点火时发生闪爆。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违章指挥。车间主任在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下,指派人员取样分析,组织点炉工作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2.违章操作。根据新版操作规程要求,司炉工在改好瓦斯流程、检查无问题后,应该打开直通和入空气预热器档板、开鼓风机、引风机控制好炉膛负压,蒸汽脱水后,吹扫炉膛、火嘴,十分钟后关闭。但事故后调查时发现,减压炉引风机未开,鼓风机未开。这一重要的操作步骤漏项,却没有人监督,致使炉膛内瓦斯气没有及时排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盲板管理不到位。事故调查中发现,车间开工方案中没有开工盲板表,盲板拆装全凭经验,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导致高压瓦斯与低压瓦斯联通线上的盲板未及时进行安装,加之人员检查确认工作开展不仔细,最终酿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