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高度负责,是从全局和整体上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必将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共十部分、41条,第一部分: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二部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部分:注重政策引导,致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第四部分:深化专项整治,加快构建安全防范体系;第五部分:强化监管执法,不断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第六部分: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第七部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第八部分: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第九部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第十部分:强化组织领导,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基本原则是:坚持法制、体制、机制的有机统一;坚持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坚持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的有机统一;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有机统一;坚持夯实基础与注重基层的有机统一。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800人左右,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明显下降。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省安委办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