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某化学公司氯乙烯泄漏爆炸事故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作者: 陈国芳 浏览: 4686 发布于2014年03月24日
1998年8月5日上午6时20分,安徽省芜湖某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厂,因氯乙烯单体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4.58万元。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发生事故的聚氯乙烯厂是改制后芜湖某化学有限公司所属规模较大的工厂之一,下设聚合(含干燥)、维修、制氮、冷却4个工段。原生产工艺是自制乙炔和氯化氢,由这两种气体反应生成氯乙烯单体,再将该单体通过计量槽定量泵入聚合釜合成聚氯乙烯,通过干燥包装进入成品库。由于自制氯乙烯单体成本较高,后改为直接外购。
1998年8月4日上午10时左右,聚氯乙烯厂领导通知维修工对2台用于进料的氯乙烯单体泵的密封组件拆回班里维修。从下午1时开始维修,西边的1号单体泵先修好后去现场安装完毕,东边的2号泵维修好后去现场安装时已是下午5时,聚合工段白班下班,造成该泵进料口短接法兰没有连接。聚合工段中班下午5时接班后,只使用西边1号单体泵进料,并在交班记录中交待夜班:“请用西边泵进料”。夜班接班后,至8月5日6时左右,班长令操作工开泵进料,但交代不清,致使操作工误操作打开了东边2号泵球阀,使约4500kg氯乙烯单体从没有连接好的短接法兰处泄漏。6时20分,气体扩散至该工段附近100~200m范围内,遇点火源后发生爆炸燃烧,造成4名当班操作工和8名前来救护的人员中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造成附近厂房倒塌损毁面积约1200m2,一批设备遭到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交接班时,对于不能使用的东边2号单体泵交代不清;当班工人误操作打开东边2号单体泵进料球阀,造成单体泄漏;发现单体泄漏后没有采取紧急有效的处理措施,致使泄漏量越来越大。
聚氯乙烯在安排维修人员检修2台单体泵时,没有安排有关人员加装中间阻隔盲板;没有设置设备检修安全标志;在东边2号单体泵短接法兰没有连接的情况下,下班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附近存在点火源(非防爆电气火花或过热可能性最大)。
2.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违反安全检修制度,聚氯乙烯厂在向检修工段布置2台单体泵的维修任务时未下达检修任务书;没有明确交代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没有遵照“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并加设中间阻隔盲板”的规定。
(2)未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未认真落实厂级、工段及班组值日检查制度,厂分管领导和工段负责人均未能提出在单体泵检修时,进料管应加阻隔盲板,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指出东边2号单体泵短接法兰没有连接这一重大隐患。当班班长在交代任务时没有强调严禁使用东边2号单体泵,致使当班工人误操作造成单体泄漏。
(3)对转岗工人未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原电石分厂23名工人被整体划入聚氯乙烯厂,后未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也没有取得新从事岗位的《安全作业证》而上岗作业,因此造成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缺乏防范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化工行业生产危险性大,该公司规定全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而实际上,改制后企业各级均不同程度地放松了安全管理。聚氯乙烯厂在设备维修时无论从班组到工段、厂都没有认真履行“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的职责。厂值班领导对隐患认识不清,没有引起重视,班组交接班缺乏责任心,操作工人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