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委会近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地把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作为今后两三年内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安全生产规划。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突出预防为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措施。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措施,从调查掌握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方式、完善考核办法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建立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全过程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