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省围绕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公共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牢牢抓住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和实践,先后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安全生产通报制度》、《陕西省安全生产警示预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事故查处,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类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及死亡人数不断趋于下降。今年1-4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再次保持大幅下降的趋势,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1.9%,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都好于去年同期水平。这进一步表明,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正确的,方法和手段是过硬的,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是有效的,其综合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对此,各市(区)、各行业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在落实上下功夫,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切实把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手段,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我们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尤其是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安全发展已进入刻不容缓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也进入了攻坚克难关键阶段。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安全生产新老矛盾共存、机遇与挑战并存,面临的现实十分复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工作机制有待改进、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矛盾交织,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特大事故风险长期存在、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大量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屡禁不止,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这些必须引起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确立“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前题下,以深入推进建立健全一个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文化“三大建设”,不断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旨在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的最高目标。按照这一目标任务,以省政府令和省政府文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制定《陕西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条例》;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县、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人专事专项行动。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小煤矿“三停、八关、一整合”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地下矿井“六大系统”建设以及尾矿库专项治理;道路交通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改造和烟花爆竹机械化改造以及整顿提升等工作;以“一案三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一系列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今天全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这是我们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利时机和有效平台,我们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等方式,大力开展贴近职工群众,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效果明显、群众易于参与的宣传活动。充分宣传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让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大力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全国、全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让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无处遁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深入宣传创建安全文化城市、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把“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理念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开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