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0号)的要求,对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养定量风险评估人员。经研究,定于2016年7月18日至20日在西安举办定量风险评估(以下简称:QRA)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化学品生产企业、工程设计公司、安全评价咨询机构和政府安全监管人员等了解和正确掌握QRA分析方法,在为期3 天的 QRA 分析培训中将通过实际案例练习,深刻讲解QRA分析的技巧、掌握QRA分析的评价技术及方法,从而让学员深入地了解QRA技术方面的精髓。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对定量风险评价的要求;
(二)定量风险评价的概念和方法;
(三)定量风险评价的流程 ;
(四)运用DNV PHAST软件进行评估;
(五)安全间距的选取;
(六)风险降低措施的有效性评估。
三、培训对象
(一)工程公司(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及工艺安全工程师;
(二)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理或主管及安全管理负责人;
(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技术咨询机构的科研人员和使用QRA分析方法开展安全评价或风险评估的人员;
(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日,7月17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西安市,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5000元/人(含资料费、午餐费),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及5人以上均可按照4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只收现金或提前汇款)
培训费可提前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户 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账 号:110060634018010008869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韦洪龙,刘斌
电 话:18660222923,13683384010
邮 箱 : service@qdhse.com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准备一张二寸证件照片,供制作培训合格证书时使用;
(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报名回执,通过邮件发送至联系人以便我们安排会务工作。
《报到通知书》将于7月13日寄发,告知详细报到等事项。
附件: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定量风险评估培训班报名表(第二期)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