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2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09〕17号)。
通知要求,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后,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做好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制定《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烟花爆竹目录》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宣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相关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
二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做好许可证的延期和换证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开展经验交流,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化工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三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考评、审核、发证工作程序和办法。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要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广部分地区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专业市场的经验,逐步使危险化学品经营做到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共享。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治理“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工(库)房标识和定员定量核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督和监控,严防“三超一改”引发事故。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
五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视频专题讲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有关视频专题讲座。认真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安全监管局要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配备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调查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