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在煤矿整合重组、职业危害监管、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应罚必罚,决不姑息迁就。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打非工作机制,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对打非工作不力的县、乡负责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加快煤矿关闭重组进度。2012年3月底前未与大型煤炭企业签订兼并重组协议的小煤矿,一律列入关闭范围,6月底前关闭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改造矿井,一律退出整合重组,实施关闭。年底前,所有煤矿单井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年以上,煤矿数量控制到200处左右。 新建非煤矿山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要在专门区域内建设,凡未在专门区域内建设的,一律不予审批。推进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搬迁工作,对不按承诺落实搬迁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