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3月发生的较大和典型事故
河北唐山华熠实业公司“3•1”较大燃爆事故
2018年3月1日12时20分许,河北省唐山市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迁安市天良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苯加氢车间进行污水罐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苯加氢车间溶盐污水中夹带有少量苯系有机物,在污水罐中积累并挥发到液面上部的气相空间;华熠公司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在罐顶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产生的点火源引起罐顶可燃气体着火,继而引发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石化九江石化公司“3•12”爆炸着火事故
2018年3月12日16时14分,中石化九江石化公司柴油加氢装置原料缓冲罐(设计压力0.38MPa)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循环氢压缩机因润滑油压力低而停机后,加氢原料进料泵随即联锁停泵,但因泵出口未设置紧急切断且单向阀功能失效,加之操作人员未能第一时间关闭泵出口手阀,反应系统内高压介质(压力5.7MPa)通过原料泵出入口倒窜入加氢原料缓冲罐,导致缓冲罐超压爆炸着火。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历史上4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国内事故
石油化工
福建省漳州市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
2015年4月6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过程中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致使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断裂,物料外泄。泄漏的物料被鼓风机吸入,进入加热炉发生爆炸,导致临近的重石脑油储罐和轻重整液储罐爆裂燃烧,大火57个小时后被彻底扑灭。
中国化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4•25”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3年4月25日,中国化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气分装置检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发时,3名作业人员在泵泄压盲板处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3名作业人员因硫化氢中毒死亡。
精细化工
邯郸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6年4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排放试生产产生的硫化钠废水时未开启尾气吸收塔,导致含有硫化钠的碱性废水与废水池中存有的酸性废水反应释放出硫化氢气体。经废气总管回串至车间抽滤槽并逸散,致使在附近作业的1名人员中毒;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化工厂“4•4”液氯气化锅爆炸事故
1989年4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化工厂汽化锅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氟制冷剂工段液氯气化岗位气化锅原是回收F21的,由于回收中发生带油带水问题而停用,后又改为液氯气化锅。锅内原有大量油污,经冷水冲洗后油污没有被清洗干净。在通氯气气化时,锅内的油、水、铁锈和氯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爆炸。
承德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
2016年4月9日,河北省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烧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化二车间水解釜因加热过快,釜内物料突沸后压力增大,导致水解釜物理爆炸,含有甲醇的物料从水解釜泄出引发火灾。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香荃化工有限公司“4•9”中毒窒息事故
2015年4月9日,潍坊滨海香荃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事发前公司为减少异味扩散和提高生化反应效率,经多方咨询后,安排人员在好氧池和厌氧池上部加盖了塑料棚,废水在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集聚。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进入好氧池大棚内,吸入硫化氢中毒,跌落至好氧池污水中窒息,施救人员也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进入好氧池大棚内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江苏省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
2014年4月16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的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大火,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1#造粒塔正常生产状态下,没有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直接在塔体底部锥体上进行焊接作业,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倒塌、人员伤亡。
四川省南充市宏泰生化有限公司“4•23”爆炸事故
2011年4月23日,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造气车间中低变甲烷化炉出口管道焊口在高温含氢介质条件下长期运行,缺陷暴露扩展,氢气泄漏。在系统未停车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带压堵漏作业,作业产生火花引爆泄漏的氢气。
辽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4•24”中毒窒息事故
2014年4月24日,辽宁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加氢车间在未制定危险作业方案、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未对厌氧罐出口池进行空气吹扫、作业人员也未佩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向厌氧罐出口池放入排泥泵的软管。1名作业人员沿着铁梯向池底移动,想将软管提拉上来时,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昏倒并掉落到出口池池底污水中。另2名作业人员见状,盲目进池施救,也因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昏迷跌落到池底污水中,最终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
化肥
江西省丰城化肥厂“4•19”水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
1994年4月19日,江西省丰城化肥厂水煤气发生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水煤气发生炉承压的夹套上未安装安全阀,与此设备夹套相连通的汽包上装设了安全阀,但因根部阀处于关闭状态而不起作用。操作工人在设备运行前未检查汽包安全阀根部阀的开关状态,运行时也未注意观察压力表,夹套筒体内产生的蒸汽使夹套和汽包内的压力上升超过其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无法从安全阀泄放,最终发生爆炸。
山东省青岛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26”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在混酸罐区进行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发时,苯胺厂维修车间在混酸罐区进行配管作业,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本次动火办理的动火证所指定的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含糊不清,是否进行了动火分析不确定,取样点、取样人和要求分析的项目不明确,没有关键的可燃成份的含量指标,各审批人员在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在动火证上签字,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无机化工
上海市松江县佘山无机化学品厂“4•4”硫化氢中毒事故
2005年4月4日,上海市松江县佘山无机化学品厂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生产车间2名工人在清洗碱式氯化铝池内污泥时,其中一名职工中毒晕倒,另有5名职工闻讯赶来下池救助,由于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均吸入有毒气体,造成4死3伤的事故。
重庆市天原化工“4•16”三氯化氮爆炸氯气外泄事故
2004年4月16日,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277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冷冻盐水进入液氯系统,生成极具爆炸危险的三氯化氮。在采用气化排氯的方式处理液氯储槽中的液氯时,三氯化氮被富集在液氯储槽内,致使三氯化氮爆炸,造成氯气大量外泄,导致事故的发生。
山东省聊城市蓝威化工有限公司“4•17”中毒事故
2003年4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蓝威化工有限公司存放二氯异氰尿酸钠的仓库漏雨,引起燃烧,造成4人死亡,重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127人。事发当天聊城地区突降暴雨,致使存放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的仓库(礼堂改建)周围积水,雨水漫过仓库门槛进入库内,将存放在仓库的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浸湿,引起化学反应并剧烈放热,发生自燃,产生有害化学气体,造成严重中毒伤亡事故。
贵州省遵义碱厂“4•17”氯乙烯泄漏爆炸事故
1996年4月17日,贵州省遵义碱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聚氯乙烯车间员工由高处向低处扔管钳,管钳着地弹起,打在氯乙烯中间槽排污管上,使其产生裂缝,氯乙烯单体泄漏喷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加上高速喷出的氯乙烯单体产生摩擦静电起火,从而引起空间燃烧爆炸。
湖南省炎陵县华丰化工有限公司“4•22”燃爆事故
2011年4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燃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干燥包装车间电气开关柜箱体内集聚了高氯酸铵粉尘,内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引爆粉尘,冲开电气开关箱体,引发周边的高氯酸铵粉尘二次爆炸,引燃车间及临近仓库内的高氯酸铵成品。
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4•25”爆燃事故
2016年4月25日,江西樟江化工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左右。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试生产准备阶段,应为酸性的氧化工作液呈碱性。在进行紧急停车后,生产负责人企图回收利用不合格工作液,违规将氧化工作液泄放至酸性储槽中,并添加磷酸,企图重新将氧化工作液调成酸性。但酸性储槽中的双氧水在碱性条件下迅速分解并放热,产生高温和助燃气体氧气,引起储槽压力骤升而爆炸,同时引燃氧化工作液。
医药
安徽省中升药业有限公司“4•18”中毒事故
2012年4月18日,安徽省中升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未经安全许可,无正规设计、无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对a-溴代对羟基苯乙酮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增加了固体光气配料釜等装置,在用蒸汽对配料釜直接加热生产时,发生光气泄漏,导致中毒事故。
煤化工
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4•8”爆炸事故
2014年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管道变更改造过程中,在未与生产系统隔绝、未进行吹扫置换、动火点未隔离、未进行气体分析的情况下即用电焊动火作业,电焊火花进入未封死的循环槽人孔,引爆被脱硫液夹带进入循环槽内的煤气。
山西省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4•26”爆炸事故
2014年4月26日,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回炉煤气管道检修过程中发生煤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8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回炉煤气管道安装的盲板尺寸和安装位置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煤气通过盲板和法兰之间的缝隙进入煤气主管,并从拆除的1#炉流量计接口处泄漏。泄漏的煤气通过门窗进入值班室、交换机室、焦炉中间通廊,遇火源发生爆炸。
其他
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爆燃事故
2017年4月2日13时许,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内,盛铭公司组织8名工人,开始在烘干粉碎分装车间的东第二间粉碎分装一黑色物料。17时许,在重新启动粉碎机时,粉碎机下部突发爆燃,瞬间引燃操作面物料,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化工原料库物料,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为万华油品公司非法出租厂房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盛铭公司;盛铭公司非法组织生产,其产品粉碎、收集、分装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除尘设施,导致可燃性粉尘积聚,遇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同时,由于车间布置和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作业人员无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事故扩大。
(二)国外事故
美国德州化肥运输船爆炸事故
1947年4月16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发生了一场美国历史上最致命的工业事故:一艘装载2300吨硝酸铵的船只起火、爆炸,引起另一艘装载有硝酸铵和硫磺的货船在十几个小时后再次发生爆炸,共造成近600人死亡,超过3500人受伤,参与灭火的得克萨斯市消防志愿队只有一人幸存,直接财产损失达1亿美元。
美国德克萨斯州化肥厂爆炸事故
2013年4月17日19时50分,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韦斯特地区的一家化肥厂发生硝酸铵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超过160人受伤,约70栋民宅被毁。事发化肥厂的危险品储量超过政府规定上报最低限量的1350倍,却没有按照要求向美国土安全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