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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介于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其作用是识别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效果,为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卫生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在为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同时,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监管中的补充手段,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随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新修订)实施后,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何在新形势下,转变观念,求得生存和发展,成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中坚力量,有待寻找新的管理模式,值得我们职业卫生工作者思考探索。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现状 (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目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在设立上,是只要具备技术、设备和人员,符合发证条件就可以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以张家港市为例,目前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有近10家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都具备乙A级以上资质,均在开展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但是我们在对企业监管过程中,认为现有的这些机构在服务质量和能力参差不齐,在现场监测过程中存在监测点设置不合理或数量过少,数据分析透明度差等;在评价过程中存在评价重点不突出,报告内容过于格式化,以及报告结论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 (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差。强大的GDP总量,意味着拥有数量众多的各类工业企业,其中就包含了众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企业。以我市为例,全市中小企业的数量占生产型企业总量的90%左右,其中相当多的中小企业缺乏主体意识,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缺少主动性,需要监管部门的多次督促,无形中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量。而反观中介机构是坐等业务上门,不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或坐地开价,一副高高在上的感觉,使得相关企业在监管压力和服务机构态度之间,怨言颇多。 (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重心过于趋利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主要分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两块。由于市场竞争、成本压力等问题,多数民营机构在承接业务时,趋向于选择利润率较高的项目评价,对业务量大、盈利少的监测业务往往不愿接手。以我市为例,全市范围内约90%的监测业务是由疾控中心承担的,同时由民营机构进行服务的企业也普遍反映,监测费用高,过程繁琐,对发现的问题缺少指导服务等内容。 (四)卫生疾控部门的主动性难以调动。疾控中心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来源均有国家专项拨款,不存在生存压力,监测的收费标准还是多年前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受审计部门监督,设置上限值,只能低不能高,所以很多时候是检测一家,倒亏一家,难以调动疾控部门的监测积极性。另外,疾控部门受人员编制限制,其现有的监测能力也难以满足全市企业的监测需求。 以上种种现状,使得企业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上,尤其在现场监测上面临的处境是:想做找不到机构,找到机构又要排队,排上了队又不知道几时能完成,要想早点完成就得多交钱。而对于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企业想投入但又不知道如何做,找了技术服务机构也得不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有时投了钱还得不到想要的效果。相对而言,服务机构所处的状态是:检测量少就得亏钱,亏钱就少检测,防护设计也没有太多的专业技术,最后就是检测尽量不做,防护设施设计不会做,只做评价。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机制的建立构想 为了充分调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性,使之成为监管部门最得力的第三方力量,共同提高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级管理。 所谓分级管理,就是在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由发证机关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定级,促进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能力,服务监管需要,形成企业、监管部门、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原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要有别于现在的资质评定,更加注重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因此在分级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几下几项原则: 1.效益性原则。以降低社会公共管理成本、降低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成本、不增加企业负担为核心目标,在对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遵循公平竞争、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机构服务积极性。 2.择优竞争原则。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淘汰一批技术能力弱、服务质量差、服务效率低的机构,促动服务机构不断完善自身的薄弱环节,促进优势资源流向优秀的服务机构。 3.规范细化原则。除对服务机构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资质进行评估外,对服务机构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的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4.信誉诚信原则。建立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对违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原则的机构,实施一票否决,确保整个市场的诚信体系。 (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分级管理的具体内容 1.明确服务收费标准,确保企业不负担,机构有利润,双方均有积极性。发证部门可以在对服务机构和企业充分咨询的基础上,确立一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合理收费标准。该标准在尽量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让服务机构也有利可图,以提高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使其检测业务量上升,检测成本降低,服务机构利润提高;企业也会从找机构服务变为机构主动上门服务,相应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积极性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覆盖率也随之提高,达到职业病防治目的。 2.制定下发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将技术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分级管理的重要内容。发证部门可以在分级管理的实施细则中,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进行量化,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项评分内容。不仅要考核中介机构的职业卫生评价的质量和通过率,更要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权重,促进中介机构提高对现场监测的主动性。同时对存在弄虚作假,篡改检测数据等问题的中介机构,给予暂缓年检或降级的处理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评价报告的可靠性。 3.严格考评标准,实施优胜劣汰,促进服务机构的有序竞争。考评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将企业与监管部门意见也作为一项参考意见,对每年向公众公开对服务机构的分级结果,让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服务机构,对于连续三年都处于末三位的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发证部门也可考虑对其进行资质降级处理,逐步淘汰掉一批技术能力差,服务质量差的机构,促进优势资源流向优秀的服务机构,减少恶性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职业卫生服务环境。 4.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鼓励专业优势服务项目发展。分级管理应该针对不同服务项目进行评级,根据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对于分属于不同资质级别的服务机构采用不同的等级评定,鼓励有技术特色、技术优势的服务的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服务,调动其业务拓展的积极性。从而满足不同企业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使得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各方面都能长足发展。 5.考评结果科学运用,使机构认识到分级管理对其的影响。通过对服务机构的分级管理,各中介机构会逐渐意识到仅有一个职业卫生技术资质是不够的,利润的获取将更需要伴随相应的社会责任感,付出更多的服务和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与服务机构本身获取更多的利益不存在冲突,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相促进的关系,消除服务机构的顾虑,使服务机构更加主动配合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三、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分级管理的意义 我们认为通过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级管理,有利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更有利于提高企业职业卫生自主管理的水平。 (一)分级管理能够充分调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分级管理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在提高服务机构利润的同时,减少不良竞争,使得那些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等级,进入一个良性发展模式。相反,对技术能力差,服务意识差的中介机构,要么主动增强自身能力,要么进入被淘汰的行列。 (二)分级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自主意识。通过服务机构的主动服务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使更多的企业从最初了解危害因素监测的重要性,到后来认识到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通过多方面的服务和监管,使企业养成一种习惯,当这种习惯变成必须的时候,企业的职业卫生主体意识将在不知不觉中将会形成。 (三)分级管理能够降低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当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形成这种相依相存的需求模式后,将会有更多的企业主动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其他监管要求,同时通过与服务机构潜移默化的交流,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的水平会有相应的提高,那么对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来说,将会减轻很大的监管压力,有效节约社会公共管理成本。 (四)分级管理能够理顺职业卫生的管理机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目前我们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还是处于家长式的管理模式,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盯着企业,督促企业按照国家的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但企业处于这种“赶羊式”的监管模式下,很难形成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而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分级管理则有利于改变当前职业卫生的管理机制,形成监管部门重在监督,中介机构重在服务,相关企业重在自律的三方机制,不断探索职业健康的自我管理之路,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是职业病控制的技术支撑,是监管部门的监管依据,也是劳动者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有必要不断引导其完善自身能力建设,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成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得力助手。这是技术服务机构生存发展的必然之路,也是职业病防治的必然要求。 (陈丽 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