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全力预防职业病危害
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召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总结2011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及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元元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坚持把职业健康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规章建设、专项治理等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并于2011年8月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提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力度,在全体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职业卫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一规定、四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杨元元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清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理顺监管职责,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基础;要突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和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主线,以完善监管法规标准、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为重点,以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宣教培训、“三同时”监管、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许可证监管、职业病危害申报、行政监督执法为抓手,不断深化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会上,黑龙江、江西、重庆等省(直辖市)安全监管局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做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