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强调2007年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具体是: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果。
2、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
3、加强国家、省、市(地)三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2007年要有7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50%的市(地)建立机构。
4、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建设46个国家级救援基地(其中矿山26个、危险化学品20个);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消防、海上搜救、铁路、民航、核工业等行业领域救援基地和救护队伍建设。
5、加强与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