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 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孙 华 山
(2007年9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满怀信心迎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研究深化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参观交流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总结“杭州会议”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总局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培训工作,会前专门听取了人事培训司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毅中同志要求:会议要务实,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有效推动工作。为使这次会议收到实效,我们安排有关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在会上介绍经验,现场参观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的全员安全培训情况,讨论修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和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复审考核标准,还邀请了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同志作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与方法创新的专题报告。建勋同志、玉治同志还要分别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杭州会议以来,安全培训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05年底召开的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把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之一。随后,总局党组又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明确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全面总结了“十五”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研究提出了“十一五”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任务和措施。两年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 坚持把安全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 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法规标准,依法培训得到加强。 近两年来,总局相继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总结推广鸡西经验的基础上,严格安全培训制度,积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遵照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会同教育部、劳动保障部等7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工作措施。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了修订,并首次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形式予以颁布。此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一般从业人员(农民工)安全培训大纲也将颁布实行。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总局3号令和20号令,按照总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广东、江苏、河南、贵州、黑龙江、山西等省局出台了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或办法。中石化、中石油、中煤能源集团、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开滦集团、金陵石化公司等一批企业都制定了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以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安全培训为重点,全员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两年来,总局、煤监局举办了5期中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和4期原国有重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班,培训570人。2005和2006年,全国共培训三项岗位人员782.7万人次,其中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60.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83 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638.9 万人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把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作为安全培训的重点。总局去年专门召开了全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专题视频会议,做出安排部署。与劳动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配合协调,分别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结合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学习活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与共青团中央等12个部门联合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正在与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开展以全国农民工免费安全培训等为内容的“实施‘五个一’行动,提升城镇劳动人口安全素质”活动 。
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浙江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明确在去年培训1000万从业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培训范围,2007年实现新训、再训1000万人次的目标。山东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计划两年内在全省范围开展百万职工安全教育活动。上海市制定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由市和区县政府财政分别补贴资金,2007年计划免费培训农民工50万人。广东省计划三年时间,每年由省财政投入150万元,培训100万人。无锡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开展了以“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10万新市民(农民工)安全培训活动。南通市政府建立农民工安全培训专项基金,由市安监局和市工会牵头,实施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培训五年百万工程,每年培训20万人。大连市今年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拿出500万元,专门用于农民工安全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国共对2183.1万农民工进行了安全培训。
(三) 严格培训机构管理,培训基地、教材和师资“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按照控制总量、注重布局以及行政许可的要求,总局和各省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新申报的机构认真进行了评估认定,对到期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审。总局去年评估认定一、二级安全培训资质33家。制定和遵守《安全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规则》,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建立淘汰机制,经复审考核,淘汰了11 家一、二级培训机构。各地也普遍开展了对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复审,有的省专门制定出台了三、四级培训机构准入标准。目前全国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3312家,其中:一级33家,二级164家,三级1736家,四级1379家,为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师资建设上,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二级培训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和12期教师岗位培训班,培训1700多人, 各地也分级开展了培训机构教师的岗位培训,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专兼结合、基本满足安全培训工作需要的教师队伍。广东省还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协会安全培训分会,负责建立培训机构审查专家库和公共师资库。
在教材建设上,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拍摄了《煤矿新工人生产安全多媒体系列培训教材》,免费发给全国所有煤矿。组织编写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材评选推荐,评选优秀教材15种。各地结合实际,组织编写了大量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如:四川、内蒙古等地编写了《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安徽编写了《以史为鉴,警钟长鸣》事故案例教材等。
(四)坚持培训理念和方法创新,规范管理,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为了加强培训队伍建设,提高培训管理水平和质量,分层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研讨性培训,组织省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处(室)负责人到中组部培训中心,就培训组织管理和方法创新问题,用一周时间进行了专题研讨;分别组织一、二级培训机构负责人、安全培训骨干教师进行现代培训理论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促进了安全培训理念和方法的创新。
针对培训质量不高问题,我们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开发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启动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相关人员考试题库建设。各地建立了分级管理、分工明确、教考分离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的特点,开发了考试题库,有的还建立了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办班审批、考核发证、档案管理及信息查询的计算机管理。江苏省安监局投资近百万元,开发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培训信息网上传输;山西、河南等省建立了由省局、直属培训中心以及各煤监分局组成的考核体系,开发了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办班审批、组织考核、成绩公布、培训档案、办证材料上报、发证信息查询的网上操作;上海市安监局开发了计算机考试系统,建立了由市安全培训考试中心和各考试分中心组成的计算机考试体系,考试中心通过监视系统,远程监督考试情况,考试试题由计算机随机生成,自动阅卷,实现了教考分离。
针对培训市场不规范问题,总局多次召开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会,重申了办班备案、严格收费、规范培训、提高质量等问题。今年开始,以总局名义举办的培训班不收费。针对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公务员在安全培训机构中兼职问题,及时进行了清理,全国共清理兼职公务员84人,其中安监系统75人,煤监系统9人。所有这些,都使得安全培训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质量更加提高。
(五)抓好领导干部培训,严肃查处安全培训方面的违规行为。 2005年以来,总局举办6期市(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培训市(地)领导干部265人,总计已培训450人。举办3期援藏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培训市(县)领导干部304人。各地对市(县)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也全面展开,有的还延伸到了乡(镇)。贵州省委组织部和省安监局联合培训市(县)领导干部194人,乡(镇)领导干部1530人;广西自治区专门组织烟花爆竹比较集中的市、县、乡领导干部和安监局长进行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地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培训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许多省、市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特别是《特别规定》颁布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加大了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山东济宁市安监局在2006年查处无证上岗1700余人;河南煤监局2005年以来,对安全培训违规行为累计罚款688万元;山东煤监局去年以来,对9处煤矿无证上岗行为共罚款125万元;河北煤监局罚款75万元;新疆煤监局共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行为53起,罚款291万元,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15个;黑龙江煤监局对10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对23处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54.7万元;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王封煤矿进行了50万元高额罚款和停产整顿处罚。
(六)加强执法培训,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提高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专家型执法队伍建设,总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的指导意见》,在继续举办执法资格培训的同时,分类分专题开展了监管监察专业知识培训。两年来,组织举办6期省级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和6期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分别培训437人和313人;举办12期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15期省级监管人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专题业务培训班,分别培训620人和1318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普遍开展了对市县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和专业培训。两年来全国共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42717人次,其中煤矿安全监察人员2226人次。统一为3800人换发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七)积极开展督查调研,较好地掌握了安全培训基本情况。2005年底组织力量对部分中央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专题检查调研。去年6月,组成22个调研组,对全国21个省(市)的149家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和建议,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9月1日,温家宝总理在调研报告《专报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请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措施,下发通知。” 今年5月,再次组成6个督查调研组,对12个省(区、市)进行了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通过多次调研,基本摸清了当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情况,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找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加强安全培训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开阔了眼界。继续实施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和中日煤矿培训项目,开展了对安全监察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教师的合作培训。到今年年初,中美项目共赴美参加培训45人,国内培训1787人;中日项目共赴日参加培训483人,国内培训4190人。同时,先后组织了19个培训考察团,分赴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安全管理考察与安全培训,考察培训人数达400余人。
(九)煤矿人才培养和安全学科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去年总局与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采取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规模、实行对口单招、委托培养和大幅度倾斜奖助学金等办法,大力培养煤矿专业人才。总局组织召开了扩大煤矿主体专业招生规模座谈会;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召开了煤炭企业与高校人才供需见面会和人才招聘咨询活动。2006年全国共招收煤矿主体专业本科学生17461人,较2005年增长42.3%,今年计划再招23827人,比2006年增长36.5%。煤矿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
加强对安全工程学科建设的指导,发挥高等学校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连续两年向国务院学位办申请设立安全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有关方面已口头表示支持和考虑;组织开展了“安全科学与工程”涵盖的二级学科等课题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目前,全国已有设置安全工程学科的本科高校101所、硕士院校50所、博士院校21所,招生人数逐年增长,2005和2006年总计招收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9800人,2007年计划招生6500人。
加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力度,全国已有4.8万人取得了执业资格,总局正在积极研究措施,逐步在企业和安全中介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发挥作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典型引路,广泛教育,创造有利于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氛围。总局和各地注意发现总结安全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近年来相继宣传推广了黑龙江鸡西矿业集团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江苏海安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深圳市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卡”培训工程,浙江省全面实施以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为主的“福祉工程”,开滦(集团)公司建立三方协调机制解决煤矿用工和农民工培训问题,阳泉煤业集团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先培训后招工等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我们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安全文化建设的范畴,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在第12频道开设了“安全与法”专栏,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开设了“安全现场”专栏,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培训工作。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积极努力,广大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的结果;是各级培训机构和广大安全培训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我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从安全生产培训的角度,可以理解为: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抓好对全民特别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需要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素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应当从以下四方面来加深认识:
第一、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迫切需要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列为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问题之一,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的成效,决定着一个单位的安全状况。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培训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提高重点行业职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素质”。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依法开展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在十届人大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温总理在回答记者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提问时指出:“特别强调一点,就是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去年九月,温家宝总理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督查调研有关材料上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在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华建敏国务委员再次强调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在9月2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华建敏国务委员指出,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用工培训管理,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强制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进一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技术保障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积极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毅中同志在今年的总局党组学习培训班暨安全生产座谈会上也指出:要深入探讨在大量农民工转移劳动岗位,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问题。所有这些都表明了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只有加强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第二、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需要强化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意识。安全监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在安全培训工作上,政府责无旁贷。因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能尽快提高,进而影响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我们有责任。如果监管监察缺失,因从业人员素质和责任不落实引发责任事故,使人民生命和财产受到损失,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损害,我们更有责任。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实际上也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政府和部门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要依赖于法律的强制力,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特别是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实现自我约束和管理,安全工作才有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只有同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履行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因此说,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我们的责任同样重于泰山。
第三、严峻的安全生产现状,迫切需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依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2006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1.2%。今年1-8月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9%和13.7%。但是,全国安全生产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过大,今年1-8月共发生各类事故342073起、死亡人数62918人;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重特大事故和因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时有发生。到目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4起,死亡157人,同比分别增加33.3%和30.8%。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了3起重大以上事故,湖南堤溪塌桥事故,64人死亡,山东新源淹井事故,172人遇难,山东魏桥铝水溢出爆炸事故,20人死亡,损失惨重,影响很大。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缺乏高素质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操作专业人员,“三违”现象严重。据调查,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所引发。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安全培训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培训有名无实,职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二是安全培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造成安全培训职能交叉,重复培训,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培训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机构布局尚不合理,有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缺位。四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培训针对性差,质量低,培训方案粗糙,方法死板,课时不够,内容缺失,特别是没有针对农民工文化低、接受能力差的特点而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五是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对高危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多数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底数不清,有的甚至还没有将其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六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投入不足,大多数地区还没有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列入公共服务的范畴,政府投入不足。这些问题,无疑是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因素,必须加以解决。
第四,大量农民工转移劳动岗位,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变化,加重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任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入矿山、建筑、小化工、烟花等高风险、重体力劳动行业和领域。据我们去年对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其中煤矿为48.8%;非煤矿山为66.4%;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3.8%;烟花爆竹企业为95.9%。小煤矿从业人员、大煤矿采掘一线基本都是农民工;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作业场所90%以上为农民工;危化品企业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也多由农民工担任;而烟花爆竹企业除为数很少的管理人员之外,其他均为农民工。全国3000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
由于种种原因,现阶段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管理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尚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据对64户国有煤矿的调查统计,28.3%的农民工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约7%的为文盲或半文盲,高中及以上只占13%。文化程度偏低,加上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责任不落实,造成相当一些农民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违规违章行为相当严重。一些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负有事故责任的肇事者,在全国每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员中大部分为农民工。近几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大约80%的事故是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和烟花爆竹小作坊等民营企业。在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也是农民工。如: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2005年12月7日的瓦斯爆炸事故,遇难的108名人员全部为农民工,并且有8人是当月2日进矿,6人是当月6日进矿,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血的教训表明,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直接影响制约着高危行业安全状况的改善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安全培训教育的重要指示,为安全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和国发5号文件印发执行,为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农民工问题的舆论氛围正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对安全培训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安全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国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已颇具规模,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和一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搞好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很好借鉴。所有这些,都为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把安全培训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三、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全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是当前急需,又是长远任务;既不能急于求成、毕其功于一役,又不能等待观望,拖沓延迟,甚至是无所作为。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进,力求有所突破。杭州会议上,我们对“十一五”期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总体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培训为要、规范制度依法监管、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提高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扩大安全培训的覆盖面,特别是加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以下八条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各方面责任。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指示精神上来,把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安全培训的监管主体,应当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培训教育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地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将高危企业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要依法整改、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培训或培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严格培训制度,落实培训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大纲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重视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规章标准。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存在的问题,总局人事培训司要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调整确定《特种作业范围》,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及时修订、完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大安全培训法规的贯彻力度,促进依法培训、规范培训和自觉培训。
(三)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培训基地网络建设。继续大力发展、严格规范安全培训机构,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努力建立和完善覆盖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安全培训体系。二是师资队伍建设。把专业对口、热爱安全培训事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充实到各级培训机构,优化师资队伍专业和年龄结构。同时注意从企业选聘安全生产工作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教学力量,有条件的地区、单位,要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加强师资培训,转变观念理念,创新培训方法。三是培训教材建设。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开发使用针对性强的安全培训教材,当前特别要注重开发可读性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安全培训教材。总局要组织开发一些针对农民工需要的读本,免费发给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安全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教材评选工作。
(四)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针对目前培训质量不高的状况,要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同时,加快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省都要加快推行计算机考试,形成对培训质量的检验和制约机制。总局今、明两年要统一建立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和考核管理系统。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抓紧建立相应的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实行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和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强化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行信息化培训,开展案例教学和互动式教学,增强培训针对性。各企业要抓好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培训效果。
(五)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培训市场。总局人事培训司起草了《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及复审考核标准的通知》(讨论稿),提交这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尽快下发。各地也要按照行政许可要求,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做到条件明确、程序合理、行为规范。同时,要细化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复审标准,对培训行为不规范、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要及时淘汰或降级。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收费,培训收费必须依法进行,并经当地物价部门许可;资金管理要严格收支两条线,严防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安全培训市场,特别是要对监管监察机构公务员在培训机构兼职问题进行继续清理,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六)强化农民工培训,不断扩大覆盖面。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和《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四个行业全员培训要求各地明年全部覆盖,总局相关司要加强调度四个行业企业数、从业人员数,在人力、资金、措施上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完善培训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以及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对已在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由安全监管监察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对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法定义务。对尚未进入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由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等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将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结合进行,统一培训,分别考核发证,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各地有关部门要把政府监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农民工安全培训创造条件,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利用集中培训、半工半培、夜校、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教学,方便企业送培和农民工参培。
(七)加强监管监察人员培训,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对监管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总局负责并继续组织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培训、专业专题培训。针对地方换届领导岗位变化大的实际,继续组织对市(地)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各省负责并要加强对县(市)、乡(镇)领导干部的培训以及市、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
(八)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培训的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措施。这次会议交流的典型经验,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安全培训工作的亮点,是两年来基层先进经验的集中体现。各单位要在工作中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新的更多的先进典型,特别是要针对农民工安全培训量大、面广、各地情况差异大的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研究管用实效、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安全培训新路子,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深化,迈上新台阶。
同志们,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事关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坚决落实有关安全培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培训特别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