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精神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度汛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汛前隐患排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总结防汛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特别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企业要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防汛工作为重点,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切实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要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汛期隐患排查方案,确定排查内容,深入开展排查。
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吉林省吉林市丰兴煤矿“4•6”透水事故、山西省长治市善福联营煤矿“4•13”透水事故等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强降雨期间煤矿企业要停产撤人,实施24小时巡视检查制度,待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山、尾矿库,认真排查治理水害隐患。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要对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进行检查,确保满足设计要求;要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在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有效。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避灾避险。同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空作业。
道路交通系统要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大对桥梁、涵洞、边坡的监测巡查,发现危及过往车辆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封锁道路,及时处置。铁路部门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滑坡的挡墙、护坡、隧道口、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守监护,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或线路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扣车措施。
其他各类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山地灾害多发地区要加强山地灾害的防治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风险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和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治理。要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水患的认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
三、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抓住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确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到位。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面落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要监督企业在汛期工作中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防汛安全责任必须分解落实到位;二是汛期的各项工作措施必须细化落实到位;三是汛期应急工作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四、加强应急演练,强化汛情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防汛应急预案,要监督指导企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能力、救援能力和实战能力,提高企业员工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
要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搞好协调联动。加强防汛应急资源储备,要按照防异常、防大汛充分准备,同时要监督指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企业落实应急人员和装备,储备必要的物资器材,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备齐备足,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确保应急抢险物资准备到位。
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的制度。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