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胜利油田印发《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四个检查组,由油田领导带队,对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现场、重点承包商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
检查分为油田自查自改(自通知下发即日起至8月15日)、集团公司督查(8月16日至8月31日)、持续整改提升(9月1日至12月31日)三个阶段,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QHSSE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生产安全环保事故。
在专项检查中,胜利油田落实“一把手”在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承包工作中的责任,将集团公司“十项措施”融入专业管理制度,逐条核查落实情况。要抓实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对承包商和直接作业环节实施常态化“四不两直”检查,对作业现场安全监护流于形式、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抓实石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视频督查违章记录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