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评估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年来工作成效,深入分析问题不足,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明年“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提供坚实基础,近日,江西省安委办制定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定于10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工作。
此次中期评估,着力对前两年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评估,突出“三个结合”原则,即“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坚持可行性与有效性相结合,坚持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方案》明确,江西省安委办邀请第三方即江西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三年行动各专题、专项牵头单位,参照评估方案要求,开展自评。评估指标包括综合方面以及13个专题、专项主要内容,共分14大类、57小项评分指标。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标对表做好自评自查工作;各专家评估组和评估人员要坚持实事求,严守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准确。